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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权并重”打造乡镇“阳光党委”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6-07-18

    近年来,江苏灌云县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的新常态、新要求,创新党委决策、政府执行、民主监督机制,坚持清权、分权、晒权、管权、控权、督权“六权并重”,强化对乡镇党委权力管控,致力打造“阳光党委”。  

    一、全面清权,明晰权力主体。按照“立足实际,分类安排”指导思想,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原则,合理界定职权,重点对乡镇党代会、党委会、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职权进行界定,规范各自职权行使范围。建立权力清单,把乡镇党委集体职权划分为全局工作、经济发展、社会事业、社会稳定、干部队伍和党的建设等6大类,再按照先总后分,先职后权的标准,划分为40项,厘清每个责任主体的职权。  

    二、科学分权,合理配置权力。根据决策权、实施权和监督权“三权分离”原则和岗位要求,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职权合理分工,实现管人、管财、管物的分开管理,通过“一人一组一项目,一人为主负全责”的工作方法,形成“管人管到位,管事管到底,管财管到清”的责任体系。  

    三、阳光晒权,透明权力运行。在“清权”和“分权”基础上,公开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基本信息和职权运行程序,将镇村党务、政务、财务及部门职责公示于众,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绘制《乡镇党委权力阳光运行流程图》,明确具体环节、步骤、进度、节点和标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制度管权,规范权力行使。严格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工作机制,对主要负责人相对集中的权力进行分解制衡,并先后出台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对重大事项采取“会前调研、会议讨论、投票表决、结果裁定、公示落实”,对权力进行制度约束。  

    五、过程控权,严格权力裁量。大力推行收集建议、确定议题、拟定方案、推进实施、过程监督、结果公示等“阳光议事六步工作法”,以阳光议事实现决策的公开。规范重大事项管理环节,建立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核算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的“三笔会签”制度,即管帐人不管钱、管钱人不管帐,签字人既不管钱又不管帐。每一单据入帐,必由乡镇长、财务监督组长、经手人联合签字。  

    六、民主督权,加强权力制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代表为政风行风评议员和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开展问政于民,述职、述廉、述误,评议班子及成员、评议工作等“一问三述双评”活动。全面推行离任审计制度,重点审计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普遍开展以询问、质询为主要形式的乡镇党代表监督工作,实现干部管理规范化、群众监督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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