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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达拉特旗农机局 财政局关于2016年 农机购置补贴的通告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16-07-21

【通告】达拉特旗农机局 财政局关于2016年 农机购置补贴的通告

2016-07-21 

根据《内蒙古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我旗继续实行“开放购机、持据申请、购补脱钩、简化办理”做法,决定于2016年7月18日起开始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我旗境内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个人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的农牧民年龄应在成年年龄段(18周岁至60周岁),户籍应为我旗所属苏木镇的农业户口,且符合安全驾驶及作业规定条件。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具体种类及标准请购机户登陆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http://www.nmgnj.gov.cn/)或者达拉特之窗达拉特旗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查阅。对2015年度已经销售且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但未获得补贴的产品,继续按照2015年度有关政策及补贴标准执行。

 三、购机补贴程序

(一)开放购机。在办理补贴前,购机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购买机具,并且向供货企业索取发票和所购机具基本信息单,供旗农机局核实。        (二)持据申请。旗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开启后,购机者本人携带购机发票、机具基本信息单、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动力机械及联合收获机械需提供农机监理部门出具的注册落户证明,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旗农机局按序办理申请补贴事项。本人确有原因无法到场办理的,须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申请购买畜牧业机械的购机者,须首先提供所在嘎查(村)、苏木(镇)出具的从事养殖生产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结算兑付。旗农机局整理汇总补贴资金结算材料按时报送旗财政局。旗财政局通过苏木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补贴对象惠农“一卡通”(银行卡)账户。补贴给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资金,拨付到上述组织公共账户。

     四、其他事项。

     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停止办理补贴工作,购机者当年未获得补贴的,下年度依序优先补贴;国家及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变动、终止的,按变动终止情况执行。购机者和农机产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农机购置补贴咨询电话:0477-5212411,申办地址:达旗农机局(树林召镇建设路东源国际广场东门正对)。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