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时间
每季度定期公开一次和临时性公开。
二、公开形式
以在公开栏上张贴公开报告为主要形式。除公开栏之外,嘎查村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会议、谈话等辅助形式,积极、灵活地拓展“三务”公开的渠道,但不得以辅助形式取代公开栏形式。
三、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嘎查村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嘎查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6.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1.季度需要公开的内容:
(1)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经营计划及完成情况;
(2)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发包、出租和转让情况;
(3)农田、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及实施情况;
(4)农村牧区土地、草场承包和流转情况;
(5)宅基地使用方案及审批情况;
(6)嘎查村固定资产购进、维修计划及落实情况;
(7)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和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8)当年按政策生育对象的名单,人口增减、政策奖励等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临时性公开的内容:
(1)种粮直接补贴、良种直补、退耕还林还草款物以及国家其它支农惠民政策的落实情况;
(2)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特困户低保及救济补助、五保户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情况;
(3)嘎查村党支部书记、嘎查村民委员会主任、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的离任审计情况。
(4)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财务公开的内容
1.季度需要公开的内容:
(1)嘎查村“两委”成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误工补贴等发放标准和支出情况;
(2)嘎查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承租费、转让费的收取情况;
(3)嘎查村资金收益分配情况,嘎查村集体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银行贷款、应收应付、单位往来等债权债务情况;
(4)上级拨入的各类项目建设款、财政转移支付的使用情况;
(5)嘎查村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
(6)嘎查村建道路等公益事业建设、筹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情况;
(7)嘎查村公益福利和社会保险事业的支出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2.临时性公开的内容:
(1)国家投入的扶贫开发、移民安置、以工代赈等资金的使用情况;
(2)土地征用的方案,征地补偿费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3)赈灾救济、扶贫、社会捐赠款物的数额和发放情况;
(4)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程序
1.“三务”公开前应经嘎查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经嘎查村监督委员会审查,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向嘎查村党员群众公开;
2.“三务”公开后,应听取嘎查村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对绝大多数党员群众不赞成的事,应坚决予以纠正;
3.嘎查村要建立“三务”公开档案,对每项公开内容进行登记并留存原件。
五、公开监督
1.苏木镇应将嘎查村“三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底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
2.对嘎查村“三务”公开过程中未按时公开、虚假公开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群众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