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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圪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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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贝镇蒲圪卜村村规民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9

为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提升“十个全覆盖”工程效果,确保各项工程发挥惠民功效。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加强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5.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村容村貌治理

 1.保持村容村貌整洁有序,建筑物规划合理、无乱设摊点、乱搭乱建、乱贴乱放等行为。

2.在主干道、公共巷道两侧的住户和经营户按照界定位置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清扫、包卫生、包秩序”。

3.保持村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规范“五堆”,即“柴堆、草堆、粪堆、沙石堆、垃圾堆”。

4.村庄内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应保持整洁、完好、安全。

 5.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6.不得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其他废弃物。

7.不得有损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8.生活垃圾要存放垃圾桶(池)内,严禁乱扫、乱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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